氟啶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952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95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7-23
有效期至
2028-07-22
农药名称
氟啶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武汉国科格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啶脲chlorfluazuron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甜菜夜蛾45-6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于卵孵化初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根据害虫昼伏夜出习性,施药应选傍晚时进行。本剂持效期长,间隔7-10天施下一次药为宜。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苯基甲酰基脲类新型杀虫型,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作用。其作用机制是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脱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脱皮、蛹发育畸形和成虫羽化受阻而发挥杀虫作用。对害虫药效高,幼虫接触药后取食活动明显减弱,对甜菜夜蛾等鳞翅目害虫有很高活性。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使用3次。2、本剂是一种抑制幼虫脱皮致使其死亡的药剂,对叶食性害虫宜在卵孵化初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对蛀食性害虫宜在产卵高峰期至卵孵化盛期施药。3、喷药时,要尽量使药液湿润作物主要枝叶,药效才能充分发挥。4、使用本剂时,注意正确掌握使用量、适期、方法等。必要时应接受植保站等技术推广部门的指导。5、本剂对家蚕有毒,应避免在桑园、蚕室及其附近使用。6、本剂对鱼贝类,尤其对虾等甲壳类有影响,因此在养鱼池附近使用应十分注意。水产养殖区禁用。7、本品易燃,请注意防火,并密封贮藏于阴凉干燥处。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误服会引起恶心、呕吐等,使用需注意防护。如不慎皮肤或眼睛接触,必须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不少于15分钟,用肥皂清洗皮肤,严重时要去医院诊治。如误服需立即引吐并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保存在儿童接触不到并且通风、凉爽的地方,应远离食物和饲料,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器具不可作他用或随意丢弃,要妥善处理。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