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933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93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7-17
有效期至
2028-07-16
农药名称
草甘膦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广西易多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池农药厂。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95%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仅用于加工制剂,不能直接用于农田或其它场所。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内吸传导性极强,被茎叶吸收后能迅速转移到地下根茎和分蘖中,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根系有很强的破坏力,能防除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药液勿溅到果树叶片及邻近作物的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2、勿用污水或泥浆水兑药,否则降低药效;3、喷药4小时内遇大雨,应酌情补喷;4、喷药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翻地等;5、操作时要穿防护服、裤,戴防毒面具、手套等,严禁吸烟、喝水、吃东西;操作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如药液沾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及肥皂冲洗;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若误服请饮入大量清水或牛奶,并立即送医院诊治,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贮运时防止潮湿和日晒,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能贮存于铁容器中;严禁与食物、饲料、种子等同储同运;运输过程中严禁猛烈碰撞。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