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905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90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7-09
有效期至
2028-07-08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4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南通南沈植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2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蚜虫80-100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50-100克/亩喷雾
水稻稻飞虱50-100克/亩喷雾
苹果树桃小食心虫2000-2500倍液喷雾
苹果树绵蚜1500-2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刺吸式口器害虫在低齡幼虫期施药效果最佳,亩剂量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2、其它害虫在低齡幼虫期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0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5、安全间隔期及施药次数:苹果树30天,2次;水稻7天,2次;棉花21天,4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此药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不得使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5、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冲洗和适当洗涤剂清洗,施药器械不得在河流、湖泊、池塘和小溪内洗涤。6、未用完的药剂应盖好瓶盖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此药。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者出现全身不适,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带标签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方法对症治疗。解毒剂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存于阴凉干燥及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