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按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操作,采用“二次法”稀释配药。2.防治玉米螟,在玉米喇叭口期亩推荐剂量拌2公斤细砂撒施入玉米喇叭口中。防治大豆食心虫,卵高峰后3—5天,兑水30—45公斤/亩喷雾用药。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小麦粘虫,棉花棉铃虫及烟草烟青虫,于低龄幼虫发生初期兑水30—45公斤/亩喷雾用药。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棉花蚜虫,小麦蚜虫,油菜蚜虫以及茶小绿叶蝉,于靶标发生初期兑水30—45公斤/亩喷雾用药。防治苹果蠹蛾,幼虫始发期用药。防治梨树梨小食心虫和苹果树桃小食心虫,在卵果率达到1%时用药。防治苹果和柑橘蚜虫,抽梢时无翅蚜发生初期喷雾用药。防治柑橘潜叶蛾,在夏梢或秋梢整齐抽发(平均长度在5厘米以下)、有虫卵叶率50%以下喷雾用药,虫量大时,间隔7天再次施药。 防治荔枝蝽蟓,在卵孵盛期喷雾用药,根据树冠大小调整用水量。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4.安全间隔期:十字花科蔬菜2天,油菜3天,苹果、梨树和茶树5天,大豆7天,棉花14天,小麦和烟草15天,玉米20天,柑橘树和荔枝树28天。5.每季最多使用次数:茶树1次,玉米、大豆及小麦2次,其他登记作物3次。
产品性能
溴氰菊酯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穿防护服、雨靴等,禁止饮食、饮水和吸烟等。2.施药后应及时洗澡,清洗防护用具和衣物等。3.避免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应三次清洗后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切勿重复使用或作他用。5.药液及废液严禁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7.本产品有效成分为溴氰菊酯,是作用机理编号为3A组的杀虫剂。为了更好的避免抗性的产生,避免使用相同作用机理3A组的产品处理同一靶标害虫的连续世代,严格按照标签推荐的剂量和每季最多用药次数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一般建议:将中毒者从危险区域转移,脱去受污染衣物并妥善处置,转移时需保持中毒者处于稳定的侧卧体位。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2.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禁止催吐。3.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可考虑涂抹含有维他命E的护肤油或护肤液。5.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可滴加舒缓眼药水。6.局部中毒症状:可能会有皮肤和眼睛不适感,通常在24小时内恢复,皮肤、眼睛和粘膜刺激,咳嗽,喷嚏。全身中毒症状:胸部不适,心跳过速,血压过低,恶心,腹痛,腹泻,呕吐,视力模糊,头痛,厌食症,瞌睡,昏迷,痉挛,发抖,虚脱,呼吸道过敏,肺水肿,心悸,肌肉抽搐,头晕。无特效解毒剂,建议医生根据患者症状对症治疗,大量吞食的最初两小时内应考虑洗胃,可给服活性炭和硫酸钠,可辅助吸氧或人工呼吸,若出现惊厥症状,按常规治疗方案服用苯二氮类药物,如安定等,如不起作用,应使用镇静剂。禁忌物:阿托品,肾上腺衍生物。7.如发生中毒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以原包装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4.储存温度为-8℃~40℃。5.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6.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