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噻酰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869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869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6-27
有效期至
2028-06-26
农药名称
苯噻酰草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噻酰草胺mefenacet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稗草等杂草70-80克/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于移栽后5-7天,稗草1叶1芯期前施药,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缺水时缓灌,切忌断水,以防降低除草效果。
产品性能
本品属苯酰胺类选择性除草剂,是细胞生长和分裂抑制剂,用于水田防除禾本科杂草,对稗草有很好的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 稗草发生严重的田块,可以适当增加亩用量。2.漏水田施用本剂时,要及时补水,以免降低除稗效果。3、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禁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误触眼睛和皮肤,用大量或肥皂冲洗;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远离火源、食物、饲料。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