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855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85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6-23
有效期至
2028-06-22
农药名称
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恶苗病2000-4000倍液浸种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浸种1-2天;黄河流域浸种3-5天;东北地区浸种5-7天,然后取出稻种催芽。
产品性能
咪鲜胺属咪唑类杀菌剂,主要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使病菌细胞膜失去正常功能,从而导致病菌死亡,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能有效防治水稻恶苗病。
注意事项
1.本剂对鱼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清洗施药器械时不要污染水源、河流等。3.蚕室及桑园附近慎用。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