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728微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728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6-11
有效期至
2028-06-10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351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1%,480克/升。 2024年3月20日,变更原剂型水剂;标注质量浓度。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200-4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用30—40公斤清水稀释,均匀喷雾至杂草叶部。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作物行间除草可用加罩喷头定向喷雾。2.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3.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喷药后6—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必须重喷。4.防除多年生杂草用量取上限,一次药量分两次、间隔5天施用,能提高除草效果。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注意事项
1.不能用硬水或泥浆水配药,否则会降低药效。2.低温储存时会有结晶析出,使用前充分摇动容器,待结晶溶解后再用,以保证药效。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护目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5.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7.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翻耕、放牧等。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食,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病人十分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碳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火源、热源。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混合储运。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