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428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428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3-10
有效期至
2028-04-17
农药名称
草甘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250-500克/亩定向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杂草生长旺盛期制剂用药量,用制剂3750-7500克/公顷,250-500克/亩兑水750升/公顷,定向喷雾杂草茎叶上。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性的苗后除草剂,对杂草有好的防除效果;药物接触土壤失去活性。
注意事项
1、本品对作物的嫩叶、叶片会产生药害,喷雾时切勿将药液喷洒到作物上。2、本品必须在杂草出苗后作茎叶喷雾处理,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3、稀释药剂时需用清水,否则会降低药效。4、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5、喷药后4小时内下大雨,药效可能会减低,应选择晴天施药。6、对铁、铝等金属容器有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7、包装破损时,高湿度下可能返潮结块,使用时充分搅匀药液,至结块重新溶解,不会妨碍药效。8、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在其他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9、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10、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11、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如眼睛或皮肤接触药剂,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