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427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427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3-10
有效期至
2028-03-09
农药名称
咪鲜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5%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2-28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沈阳化工研究院(南通)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6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优科植物保护有限公司。2025年3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恶苗病2500-3333克/100千克种子种子包衣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播种前使用,按药种比用机械或手工包衣。2.本品如有沉淀,摇匀后使用,不影响药效。3.按照当地的种植习惯包衣后直播或先浸种催芽后播种,浸种时应日浸夜露。4.北方地区应按照当地的种植习惯播种前对土壤进行调酸。
产品性能
本品内含杀菌剂。主要用于水稻良种包衣,防治水稻恶苗病。
注意事项
1.本品未经试验不宜与其他农药混用,以免引起药害或毒性变化。2.包衣前的种子应为精选后的良种,种子芽率、含水量等各项指标须达国家良种标准。3.首次使用本产品的种子品种须经包衣适应性及发芽安全性试验,经确认安全后方可包衣。4.包衣后的种子有毒,不得食用和作饲料。5.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皮肤接触和吸入药液,使用后用肥皂清洗。注意避免污染水源,对鱼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6.处理后的种子不得与未处理种子混放,应尽快使用。7.清洗废液不得排入河塘等水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一定的刺激性。如误食立即催吐、洗胃,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处理。如不慎将药液接触到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库房内,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