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397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397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3-04
有效期至
2018-03-04
农药名称
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青霉病500-750倍液浸果
水稻恶苗病2000-4000倍液浸种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恶苗病时,调好药液浸种浓度后,浸种24小时间。2.防治柑橘青霉病时,采果后防腐保鲜处理,常温药液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
产品性能
本品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对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病害有效。
注意事项
1.使用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秤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2.使用前,先将瓶内药液充分摇匀,然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配制药液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3.拌过药的种子应尽量用机具播种。如撒或点种时,必须戴防护手套,以防皮肤吸收中毒,剩余的药种应销毁,不准作口粮或饲料。4.防腐保鲜处理时,应将当天采收的果实,当天用药处理完毕。5.浸果前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处理后14天上市,浸果仅用1次。6.水稻浸种长江流域以南浸种1-2天、黄河流域以北浸种3-5天后用清水催芽。7.不宜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8.本药剂对水生动物有毒,施药时不可污染鱼塘、河道、水沟。9.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急救措施:若有接触,迅速脱去沾有药液的衣服,并且用肥皂及清水清洗皮肤;若药液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经处理后立即送往医院;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误服患者催吐、洗胃,送医院时,一定要带上产品标签、说明书,有助于医生进行抢救和处理。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