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田使用本品,施药前应将水排干,喷药于杂草茎叶上,用药后1-2天,再灌水入田。以后正常管理。2.高温、晴朗天气有利于药效的发挥,故应抢高温晴天处理,在极度干旱或水涝的田块不宜使用本品,以防药害。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广谱性触杀型苗后除草剂,防除阔叶及莎草科杂草。在旱地主要通过杂草幼苗的茎叶吸收;在水田使用通过叶片和叶稍渗透及根部吸收,喷药8小时内不应降雨,否则影响药效。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本品不能与有机磷及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连用。3.本品对鱼类水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种。误服应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操、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