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70540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70540
首次批准日期
2007-12-03
有效期至
2027-12-02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烟草烟青虫150-2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掌握烟青虫孵孵化高峰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对水均匀喷雾。2、夏季用药应选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高温睛热天气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用药。预计2小时内有降雨天气请勿用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其杀毒原理是抑制害虫乙酰胆碱酯酶合成。用于防治烟草烟青虫。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为有机磷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药为阿托品或解磷定。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