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70334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70334
首次批准日期
2007-10-12
有效期至
2027-10-11
农药名称
丙环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泰仓农化有限公司。2023年2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冠龙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丙环唑propiconazol95%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仅用于加工成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产品性能
本品外观为黄色粘稠液体,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三唑类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很快地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可以防治子囊菌,担子菌和半知菌所引起的病害。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遵守农药安全注意事项,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乳胶手套等,施药完毕及时清洗暴露在外面的皮肤及污染的衣物,使用后应脱去工作服,洗净脸、手后方可进食和进水。3.清洗衣服、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河流、鱼塘等水体。4.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 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塑料容器要彻底冲洗,不能重复使用。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急救治疗:如使用时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及儿童和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轻装轻卸,防止破损。3.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晒,禁止雨淋。4.远离火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