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70304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70304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9-21
有效期至
2027-09-20
农药名称
草甘膦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95%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是灭生性内吸性传异型茎叶喷雾除草剂,对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防除。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一般杂草喷药后7-10天开始见效。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减低活性,药效降低。3、天气干燥,杂草枯萎,请酌情增加用量。4、喷液后3-4小时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5、药液勿喷到作物,以免药害。6、操作时穿防护服、戴手套、防护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操作后洗干净手脸等。7、清洗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失,也不能他用。8、避免预防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症治疗,不能引吐。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处,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儿童接触,不可与食品、种子、饮料等同储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