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60124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60124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6-26
有效期至
2031-06-25
农药名称
吡虫啉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1-24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1月24日,增加黄芪蚜虫。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虫啉imidacloprid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蚜虫10-20克/亩喷雾
平菇菇蝇1500-2500倍液喷雾
水稻飞虱20-30克/亩喷雾
芹菜蚜虫10-20克/亩喷雾
莲藕莲缢管蚜10-20克/亩喷雾
韭菜韭蛆200-300克/亩药土法
黄芪蚜虫20-3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蚜虫盛发期、水稻飞虱发生初期、芹菜蚜虫发生高峰期、莲藕蚜虫发生初期使用,兑水量15—30公斤/亩,应喷雾均匀。于黄芪蚜虫初盛期每亩兑水40公斤喷雾施药。2.韭菜每亩拌毒土30公斤撒施,使用时候充分拌匀。3.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芹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在莲藕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应用于韭菜时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黄芪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产品性能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内吸、触杀、胃毒作用,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刺吸式口器害虫运动神经系统的传导,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水稻飞虱、韭菜韭蛆、莲藕莲缢管蚜、芹菜蚜虫、黄芪蚜虫。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