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50207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50207
首次批准日期
2005-12-23
有效期至
2030-12-22
农药名称
甲硫·福美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基硫菌灵thiophanate-methyl35%
福美双thiram3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轮纹病600-8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发病初期进行,每次用的药量要足,喷洒均匀。2、发生严重时可在登记剂量范围内适当加大用药量。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复配的、具有内吸性杀虫剂,施药后药液能较迅速地被植物体吸收,可及时有效的控制病情的发生,具有保护、治疗等多种作用。本品颗粒较细微,且悬浮性较好,杀菌效力发挥较好。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苹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不能与铜制剂、汞剂及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不要污染池塘及相关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时应按“农药安全使用规程”操作,做好劳动保护,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一次未用完的药剂请密封原包装保存。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中毒急救: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忌油类食物,禁酒。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