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水稻飞虱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林木天牛羽化盛期喷雾施药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 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 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2.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若药液溅入眼中,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就医。吸入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视情况就医。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送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