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磷·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40711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40711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29-12-19
农药名称
唑磷·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唑磷triazophos15%
杀虫单monosultap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90-1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防治二化螟枯心,在卵孵化高峰时用药,防治白穗,在卵孵盛期内水稻破口时用药;防治纵卷叶螟,在卵孵化高峰时用药。2. 防止二化螟、纵卷叶螟时,本剂中的三唑磷可能引起稻飞虱再猖獗,如果要兼治飞虱宜同时使用防治飞虱的专用药剂。3、每亩用水40-50公斤喷雾,搅拌均匀后喷雾。避免大风和预计1小时内下雨时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沙蚕毒素类杀虫剂杀虫单和有机磷类杀虫剂三唑磷复配而成,具有很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进入害虫体内杀虫单会迅速转化为沙蚕毒素或二氢沙蚕毒素,三唑磷则抑制神经传导物乙酰胆碱胆酶,从而引起害虫中毒死亡。
注意事项
1. 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2.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5. 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曈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等。若发生意外中毒,可使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剂,禁用肟类复能剂治疗,并及时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密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能与粮物、饲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