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40484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40484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9-12-18
农药名称
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唑磷triazoph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50-7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剂防治适期为水稻二化螟1-2龄幼虫高峰期施用。2.施药时将亩用制剂量加清水40-50千克稀释后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外观为均相液体,是一种中等毒、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可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本品在碱性条件下不稳定,在微酸性介质中较稳定。本品可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本剂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本剂在碱性介质中水解失效。2.操作人员应穿戴口罩、长袖衣裤、胶鞋、防护手套顺风向进行喷雾。喷雾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桑树或药源作物上。施药后应及时洗手与洗脸。 3.施药后用完的包装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在环境中。剩余的残液不得倒入鱼池和水塘,不得在河塘中清洗施药器械。4.本剂在水稻中施用安全间隔期为30天,最多施用2次。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中等毒有机磷杀虫剂,使用时如接触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洗净,如有不适应及时请医生诊治。如发生中毒现象可用阿托品急救,并立即携本标签请医生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单独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避免与碱性介质同贮同运。严防潮湿与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请将本品远离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药剂。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