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30018F050034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30018F050034
首次批准日期
2005-04-14
有效期至
2009-04-14
农药名称
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2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炭疽病500-1000倍液浸果
柑橘绿霉病500-1000倍液浸果
柑橘蒂腐病500-1000倍液浸果
柑橘青霉病500-1000倍液浸果
水稻恶苗病2000-4000倍液浸种
芒果炭疽病1)250-500倍液2)500-1000倍液1)浸果2)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防治恶苗病: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用2000-3000倍液浸种1-3天,然后催芽;黄河流域及以北地区,用3000-4000倍药液浸种,黄河流域3-5天,东北地区5-7天,然后催芽;2. 柑桔采后保鲜:常温药液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处理时加适量2,4-D,以保护蒂部新鲜);3. 芒果炭疽病:采前喷施处理,(1) 芒果花蕾期至收获期施用。(2) 对于一些薄皮品种(如象牙芒和马切苏等)应禁用,以免出现药斑;采后保鲜处理,常温药液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当天采收的果实,需当天用药处理完毕。
产品性能
咪鲜胺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毒性低,可有效地防治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作物病害,如水稻恶苗病、柑桔贮藏期病害以及芒果炭疽病。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本品处理后的柑桔距上市时间为14天,芒果距上市时间为20天;2.每季最多施用次数:浸果处理1次;喷雾处理不超过3次;3.施药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不可吸烟、饮水或进食;4.施药后用肥皂洗手、脸及裸露皮肤、工作服和手套;5.用过的空药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再用。6.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将处理后的残液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中,禁止直接在河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1.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一旦接触,立即用大量水清洗;2.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3.如发生中毒事故请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2. 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3. 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4. 存贮温度在0℃-30℃间,不超过50℃;5. 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