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92282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92282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苄·丁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1.5%
丁草胺butachlor28.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120-150克/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南方水稻抛秧后5-7天(北方7-12天),秧苗返青立苗后,每亩用药量先与适量细干砂土拌匀,再加入适量细湿润土或砂土(每亩10-20公斤)充分混匀后,均匀撒入田内。施药时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 缺水续灌。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苄嘧磺隆与丁草胺的混剂,具选择内吸传导性。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分,抑制杂草体内蛋白质合成,最终造成杂草死亡。正常条件下使用对水稻安全。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掌握杂草萌发初期,稗草2叶以前施药效果最佳。稗草2叶期后施药,防效会下降。2.本品适用于水稻抛秧田,不能应用于直播田 。3.本剂不作叶面喷雾用。避免稻叶上有露水施药。漏水田、弱苗或病苗田应慎用。 4.丁草胺对鱼及两栖类水生生物毒性高,施药后的田水及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鱼塘及水源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5、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席草田、荸荠田及藕田。 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7.本品不可与强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应注意防护,若不慎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误服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运输过程中确保包装完好。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