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1530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1530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高氯·辛硫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2.5%
辛硫磷phoxim2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棉铃虫25-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见光易分解,宜早晚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恶心、呕吐、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