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1382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1382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苄·丁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1.5%
丁草胺butachlor33.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114-171克/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插秧后3-7天(南方3-5天),稗草1叶1心期,拌湿润细土均匀撒施。稗草二叶期后施药, 防效将会下降。 2. 本品宜做药土法撒施,不得做叶面喷雾。3. 漏水田、弱苗、病苗田、水秧田及直播田不能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对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碎米莎草、陌上菜、泽泻、节节菜、鸭舌草等有良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 不可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3. 对鱼毒性较大,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在插秧田,施药后骤然大幅度降温,灌水过深或田块漏水时有可能产生药害。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若药剂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若误服,应携带标签送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不可与食品、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火源、热源,放置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