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羟·硫酸铜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1373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1373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烯·羟·硫酸铜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硫酸铜copper sulfate6%
硫酸锌zinc sulfate16%
羟烯腺嘌呤oxyenadenine0.000015%
烯腺嘌呤enadenine0.0000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烟草病毒病160-180克/亩喷雾
辣椒病毒病200-25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烟草苗期或移栽后喷1-2次,大田期喷2-3次,间隔7-10天喷1次。2、用于辣椒病毒病防治,苗期7-10天喷一次,栽后10天左右喷一次,一般一个季节喷2-4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抗病毒制剂,内含有高效植物病毒病抑制剂、杀菌剂、螯合成多种微量元素、植物生长调节剂和高效助剂等。在烟草、辣椒作物上叶面喷施后,能使植株健壮生长,增强抗病抗逆性能,加速植物新陈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抑制病毒复发,对烟草、辣椒病毒病有明显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使用时应注意喷洒均匀。2、药剂调好后尽快喷用,不宜久置,以免引起沉淀而失效。3、病情严重时应酌情加大用药次数,遇雨应即使补喷。4、使用后的喷雾器应妥善处理,不得污染水源、食物和饲料。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施药时要穿戴防护服和手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冲洗,若误服,先饮1-2杯开水并以手指抠喉咙使之呕吐,严重时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严防受潮和日晒,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调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