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1186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1186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草胺butachlor6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牛毛草83-142克/亩毒土法
水稻移栽田稗草83-142克/亩毒土法
水稻移栽田鸭舌草83-142克/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田:北方移栽后5-7天,南方移栽后3-6天,拌细土撒施,药后保水2-3厘米,5-7天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移栽水稻防除牛毛草、鸭舌草、稗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水稻田应严格掌握适期和药量,施药时要撒施均匀,药后如遇大雨水层增高,淹没心叶易产生要害,要注意排水。3.不宜在水稻秧田、直播田及小苗弱苗和漏水移栽田使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5.本品在水稻田降解降解速度较快,属易降解型农药,无后茬残留影响。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者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清洗干净。2.不慎误食或者吞服后,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