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6353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6353
首次批准日期
2007-09-12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90-120克/亩喷雾
大豆食心虫80-100克/亩喷雾
柑橘树介壳虫800-1000倍液喷雾
柑橘树红蜘蛛800-1000倍液喷雾
棉花棉铃虫75-150克/亩喷雾
棉花蚜虫75-150克/亩喷雾
水稻三化螟90-110克/亩喷雾
水稻二化螟90-110克/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80-120克/亩喷雾
水稻稻飞虱50-100克/亩喷雾
甘蔗蔗龟300-500克/亩喷淋甘蔗根部
苹果树桃小食心虫1660-25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瓜类蔬菜苗期敏感,应慎重使用,对烟叶敏感,避免漂移该作物上。2.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为保护蜜蜂,应避免在开花期使用。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不具有内吸性。
注意事项
1、本品无内吸传导作用,喷雾须均匀、周到。2、在异常情况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3、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后用肥皂冲洗。4、在棉花、十字花科蔬菜规定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施药方法喷雾,安全间隔期为21天;水稻规定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苹果树规定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为60天;柑橘树规定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甘蔗规定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为35天;大豆规定规定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5、此药对黄铜有腐蚀作用,喷雾器用后要立即冲洗干净。6、对鱼虾有毒,避免药液流入湖泊和鱼塘。施药期间应避免药液漂移,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