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建议根据当地农技部门提示的施药适期施用。 2、施药时田中水层深度在3-6厘米为宜。3、根据虫情每季作物可施用1-3次,但最后一次施用时应在收获前14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沙蚕毒素类农药。杀虫双对昆虫的入侵部位是昆虫神经细胞之间的接合部位,通过切断前一神经细胞分泌的乙酰胆碱传递给后一神经细胞的刺激,使神经对外来刺激不产生反映,而迅速使昆虫出现麻痹、瘫痪的中毒状态。
注意事项
1、同一稻田每季用药次数1次,最后一次用药须在收获前14天。2、施药后的2-3天内,应保持田中有水。 3、养蚕地区应慎重使用,施药时应远离桑园。 4、不要与其它酸碱物质混用。 5、施药时应戴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6、用后的包装物请勿乱扔,应妥善处理。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忌高温、重压、受潮,不得与食物、饲料混放,不得与酸碱物质混堆,贮存点应远离蚕房及儿童可能触及的地方。不得与食物、饲料等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