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羧·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60337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60337
首次批准日期
2016-10-14
有效期至
2017-10-14
农药名称
乙羧·草甘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羧氟草醚fluoroglycofen-ethyl2%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3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最旺盛施药,选择温度较高的晴天,光照较强时,每亩兑水 30-50千克,均匀喷雾。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阔叶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降雨前,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内吸性传导型的灭生性除草剂,草甘膦与二苯醚类除草剂乙羧氟草醚的复配剂,用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一般杂草施药后7天枯萎而死,效果显著,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勿使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上,防止发生药害。2、草甘膦与土壤接触失去活性,配置药液勿用浊水以免降低药效,选择晴天施药。3、本品对鱼虾有一定的毒性,勿将药液倒入河塘、鱼池中,禁止在河塘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喷药时应穿上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避免本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不可饮水,进食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5、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应防止本药剂漂移或流入鱼塘。禁止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应就医诊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洗胃时,注意保护好气管和食管。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光保存,并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