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醚·甲硫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60034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60034
首次批准日期
2016-10-27
有效期至
2018-02-24
农药名称
吡醚·甲硫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吡唑醚菌酯pyraclostrobin5%
甲基硫菌灵thiophanate-methyl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树炭疽病1000-2000倍液喷雾
苹果树斑点落叶病1000-2000倍喷雾
苹果树炭疽病1000-2000倍液喷雾
苹果树轮纹病1000-2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病害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两种内吸性杀菌剂的混配制剂,通过作物内吸传导并再分配,能有效控制病原菌的重复侵染,药效较高,持效期较长,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作用。
注意事项
1、产品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2、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4、开启包装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眼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