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双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50351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50351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2-19
有效期至
2017-12-19
农药名称
吡嘧·双草醚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双草醚bispyribac-sodium20%
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ethyl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田(直播)一年生杂草8-12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3.5叶期后,杂草2-3叶期,每亩用量加水40-50公斤茎叶均匀喷雾。 2、施药时排干田水,施药后2天内保持3-5厘米水层(以不淹没水稻心叶为准)5-7天内,保水期间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产品性能
本品一次用药能有效防除水稻田中稗草、稻稗、双穗雀稗、稻李氏禾、马唐、葡茎剪股颖、看麦娘、狼把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萤蔺、鸭舌草、雨久花、泽泻、谷精草、节节菜、陌上菜、牛毛毡、眼子菜、空心莲子草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避免在秧苗2.5叶期前与气温低于18℃时用药,水稻孕穗扬花期不能用药。3、本品只用于水稻田,不能用于其他作物田块。以稗草、双穗雀稗为主的田块,直播水稻苗3~4叶期,稗草1.5~2.5叶期前使用最佳。苗弱、苗小田块不使用。不使用机动弥雾机。4、使用后降雨会降低药效,但喷药6小时后降雨不影响药效。5、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或池塘等水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使用本品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立即洗脸、手等裸露部位。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8、对于粳稻使用后,略有发黄、顿苗现象,宜用肥料追施,5-7天恢复正常生长,不影响产量。糯稻和秧田慎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粘膜有轻微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