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丁醚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50126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50126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5-13
有效期至
2018-05-13
农药名称
甲维·丁醚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醚脲diafenthiuron19%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 benzoate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棉铃虫40-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在棉铃虫卵孵化高峰~低龄幼虫期 ,采用喷雾法,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硫脲类和生物源类农药混配而成,具有胃毒、内吸、熏蒸兼触杀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持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号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很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数为3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鱼和溞类剧毒,对家蚕和蜜蜂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鱼塘、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6. 避免在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7.为减缓虫害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者惊厥、昏迷、休克。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不能催吐,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