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烯啶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40347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40347
首次批准日期
2014-11-21
有效期至
2017-11-21
农药名称
阿维·烯啶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1%
烯啶虫胺nitenpyram2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蚜虫5-6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适宜施药时期为甘蓝蚜虫始盛期,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阿维菌素与烯啶虫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其作用机制是干扰害虫神经的生理活动来杀死害虫,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的正常传导,使害虫出现麻痹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蓝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供试甘蓝安全。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 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3. 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4. 本品对大型溞、蚕、赤眼蜂、蜜蜂毒性高,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和鸟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5.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