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掌握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盛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生长发育,可有效防治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水稻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白菜、萝卜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使用时应先对水稀释后均匀喷雾,不可用毒土法。3.本品对家蚕、蜜蜂高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使用时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方法:[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受到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严重者到医院就医。[2]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立即就医。[3]吸入,迅速撤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如呼吸困难,给输氧。严重时立即就医。[4]食入,没有专门的解毒药。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