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丁醚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475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475
首次批准日期
2013-11-08
有效期至
2014-11-08
农药名称
虫螨·丁醚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虫螨腈chlorfenapyr10%
丁醚脲diafenthiuron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30-3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有效成分含量较高,黏附性较强,请采用二次稀释法兑适量水充分搅拌后均匀喷施在作物上,在小菜蛾幼虫低龄期用药,效果较好。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虫螨腈和丁醚脲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内吸和熏蒸作用。 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 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标签产品说明,可在当地植保专家和技术人员指导下按《农药操作规程》施药。 5.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和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使用时注意防护,药后洗净裸露皮肤。 8.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若误服,应携此标签送中毒者到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