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环·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384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384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7-29
有效期至
2016-07-29
农药名称
丙环·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丙环唑propiconazol8%
咪鲜胺prochloraz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40-5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防治水稻稻瘟病,在水稻生长周期喷雾用药2次,每次亩用量40-50克。
产品性能
本品为广谱、高效多功能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内吸性强,对水稻稻瘟病有较高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施药间隔7天。2.施药时工作人员要有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好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药后立即洗手洗脸。4. 对鱼剧毒、蜜蜂中毒、蚕高毒、对赤眼蜂有较高的风险,禁止在鱼塘、桑园及蚕室及养蚕桑树及其附件,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避开开花植物开花期使用。对水生生物有毒,应避免药液流入稻田、池塘、河流等水源地,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药液及其废弃物不得污染水域、土壤等环境。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吸入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误服时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