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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磺胺草醚(LS20130207)
氟磺胺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207
低毒
除草剂
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207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4-09
有效期至
2015-04-09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2%
重新核准日期
—
质量保证期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英文名
含量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4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
20-30毫升/亩
茎叶喷雾
春大豆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
48-58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如误服请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