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吡·氟磺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194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194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4-08
有效期至
2016-04-08
农药名称
氟吡·氟磺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18%
高效氟吡甲禾灵haloxyfop-P-methyl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60-70毫升/亩(东北地区),50-60毫升/亩(其他地区)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中毒急救措施
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迅速饮下大量牛奶或水,不可饮酒,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并带标签就医,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