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螺胺乙醇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177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177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4-03
有效期至
2016-04-03
农药名称
杀螺胺乙醇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备注
本品为药肥混剂。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杀螺胺乙醇胺盐niclosamide ethanolamine0.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福寿螺4.5-7.5千克/亩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后7-10天,水稻福寿螺发生初期施药,拌毒土防治。2.施药后三天之内不要将稻田水排入池塘或河流中。3.水稻田施药后两天内不暂不灌水,若药后恰遇大雨,应视具体情况适当补充药液。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酰胺类杀螺剂,具有较强的杀螺和杀螺卵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福寿螺。
注意事项
1.本品于水稻移栽后7-10天,水稻福寿螺发生期施药,每季作物生长季节内施药次数1次。2.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毒性高,不宜施用于鱼塘、套养鱼和虾蟹的稻田等水生动物养殖场内,用药后的田水不可马上排入鱼塘、河流等水体,禁止将药物及清洗药具的废水直接排入水体中。本品还对赤眼蜂高毒,赤眼蜂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注意避免与非靶标生物的接触。4.严格按照农药规程施药,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施药时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以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本,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于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