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咪鲜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157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157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4-03
有效期至
2015-04-03
农药名称
苯甲·咪鲜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5%
咪鲜胺prochloraz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炭疽病1200-17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苹果炭疽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进行防治,间隔10-14天左右施药,一般连续施药1-2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三唑类杀菌剂与咪唑类杀菌剂的复配产品,具有内吸传导性,主要通过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干扰病菌的正常生长,对植物原病菌的孢子形成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对苹果炭疽病具有较好的预防和治疗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在苹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3.本品不能与铜、汞、碱性的农药、肥料等物质混合使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本品对水蚤类毒性高,禁止鱼塘、河流附近施药,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勿污染环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