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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磺·烯草酮(LS20130125)
氟磺·烯草酮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125
低毒
除草剂
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125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4-01
有效期至
2016-04-01
农药名称
氟磺·烯草酮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1%
重新核准日期
—
质量保证期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英文名
含量
烯草酮
clethodim
6%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70-110毫升/亩
茎叶喷雾
红小豆田
一年生杂草
50-90毫升/亩
茎叶喷雾
绿豆田
一年生杂草
50-9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进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