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羧·氟磺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120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120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4-01
有效期至
2016-04-01
农药名称
灭·羧·氟磺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氟羧草醚acifluorfen5%
灭草松bentazone21%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部分莎草科杂草125-1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25毫升/亩(其他地区)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大豆苗后,一年生阔叶杂草2-6叶期施药。人工喷雾时每亩用药量兑水20-30千克,机械喷雾时每亩用药量兑水减半,将药液均匀喷于杂草茎叶上。2、选择晴天施药效果更好,施药后8小时内应无雨。在极其干旱或水涝的田间不宜使用,以免发生药害。3、喷药前后空气湿度大于65%有利于药效发挥。4、施药时注意风向,风速>4米/秒时停止施药。
产品性能
本剂为二苯醚类与杂环类农药的混配制剂,是一种大豆田苗后除草剂,兼具选择性和触杀性。可防除大豆田中常见的一年生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特别对苣荬菜、刺儿菜、鸭跖草、问荆、苘麻等恶性难治杂草有较高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请按照核准剂量施药,否则会对敏感的后茬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产生不同程度的药害。3、严格施药技术,喷雾要均匀,切忌漏喷或重喷,以免药效不好或发生局部药害。4、本品不可与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6、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间不能饮水、抽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等,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7、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迅速饮下大量牛奶或水,不可饮酒,应使病人静卧勿动,并带标签就医,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