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烯啶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20340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20340
首次批准日期
2012-10-08
有效期至
2015-10-08
农药名称
阿维·烯啶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1%
烯啶虫胺nitenpyram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蚜虫12-14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甘蓝蚜虫发生初盛期开始施药,施药1次,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阿维菌素与烯啶虫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其作用机制是它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对害虫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昆虫及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最后死亡。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登记作物生长无不良影响。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蓝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混合使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 本品对鱼类、蜜蜂、家蚕、蚤类毒性高,对天敌赤眼蜂高风险。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桑园及蚕室附近使用,开花作物花期禁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及其废液污染水源地。6.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或中毒,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