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20080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20080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3-07
有效期至
2015-03-07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烯啶虫胺nitenpyram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蚜虫10-2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棉花蚜虫发生初盛期喷雾防治,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3次。2、选择晴天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对昆虫神经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具有良好的内吸性和渗透作用。本品用于防治棉花棉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用药3次。2、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建议和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家蚕及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械;用药后的包装物等应回收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手套,不要迎风施药。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潮湿、日晒和雨淋。 2、本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