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啶虫脒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33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331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2-09
有效期至
2014-12-09
农药名称
阿维·啶虫脒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5%
啶虫脒acetamiprid3.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蚜虫15-2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推荐在甘蓝蚜虫始盛期进行防治,注意喷雾均匀;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烟碱类与抗生素类杀虫剂的复配制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活性,能干扰害虫神经,导致死亡。对甘蓝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铜制剂和强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2、天敌赤眼蜂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开花期使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异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若入眼,请即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请携标签就医,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解毒。但匆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啶虫脒中毒为主,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常温贮藏,应避免阳光直射。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