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31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311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2-05
有效期至
2014-12-05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烯啶虫胺nitenpyram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蚜虫10-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花蚜虫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渗透作用,毒性低。对防治棉花的蚜虫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安全间隔期)为14天。2、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3、本品对蜜蜂、蚕、鱼等水生生物有毒,开花植物花期及桑园附近禁止使用,避免造成损失。蚕室及赤眼蜂等放飞区域附近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移到空气清新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