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246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246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9-14
有效期至
2014-09-14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烯啶虫胺nitenpyram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蚜虫20-4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棉花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效果最佳,注意重点对叶片背面的喷雾,且喷雾要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烟碱亚胺类杀虫剂,具有内吸和渗透作用,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活性,作用于胆碱能受体,对昆虫神经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棉花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该品对蜜蜂、家蚕、赤眼蜂毒性高。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使用。禁止在赤眼蜂等天敌生物放飞区施药,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使用本品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