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079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079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4-01
有效期至
2014-04-01
农药名称
甲维·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 benzoate0.3%
毒死蜱chlorpyrifos29.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60-90毫升/亩喷雾
水稻稻飞虱60-9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阶段,按推荐用量兑水喷雾。2、瓜类(特别在大棚中)、苗期莴苣、烟草对本品比较敏感,请慎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毒死蜱的复配杀虫剂,通过破坏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使虫体麻痹死亡,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药液还可渗透入植物组织,持效期较长,对稻纵卷叶螟和飞虱具有很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配制药液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用手搅拌药液。2、本品对鱼类、家蚕和蜜蜂有毒,使用时应注意。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周围蜂群的影响,鸟类保护区禁用。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合使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续害虫产生抗性。5、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抽搐、恶心、痉挛、呕吐。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以四氨基阿维蓖素甲酸盐中毒为主,则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以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且要远离火源或热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在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免、防雨淋;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