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024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024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2-11
有效期至
2013-02-11
农药名称
氟铃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15-2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间隔7-10天用药1次,视虫情必要时进行第二次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阻碍昆虫正常蜕皮生长,具有胃毒、触杀、拒食三重作用。在推荐使用剂量下,可有效防治甘蓝小菜蛾。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3、本品对鸟、蜂、家蚕、水生生物毒性高,在鸟保护区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轻微刺激,无人体中毒报道。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误服,尚无专门解毒药,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