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苯噻酰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00131微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00131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9-07
有效期至
2013-09-07
农药名称
吡嘧·苯噻酰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噻酰草胺mefenacet37.7%
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ethyl2.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单、双子叶杂草北方:80-100克/亩;南方:40-80克/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水稻移栽田,在移栽后5-7天内用药,按推荐剂量每亩拌10-15公斤土均匀措施。2、施药时保持3-7厘米水层,药后保水5-7天。3、无风天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酯脲类农药与酰胺类农药的混剂,具有选择性内吸传导型 除草剂,拌土抛撒,适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单双子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本品活性高,用量少,需准确称量。3、本品严禁吸潮,开袋后立即使用。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5、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入眼,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储放于阴凉干燥、通风仓库中,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