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00118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00118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7-28
有效期至
2013-07-28
农药名称
吡蚜·毒死蜱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15%
吡蚜酮pymetrozine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30-5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施药,施药应在植株整体均匀喷雾,着重对稻丛中下部喷雾,田间最好保水3-5厘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1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群蜂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在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和饮食。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用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将手、脸及其它接触到药剂或雾滴的部位清洗干净。6.烟草对本品敏感,使用时勿使药液飘到烟草作物上。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瞳孔缩小、肌肉震颤。重者出现肺水肿、昏迷。中毒急救: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的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并就医。眼睛接触:提起 眼睑,用流动的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就医。误服: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2%-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